白银市景泰县3月9日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

导读  景泰县关于3月9日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 2022年3月9日,景泰县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
  景泰县关于3月9日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

  2022年3月9日,景泰县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:

  无症状感染者1(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者、系王某某丈夫),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村民

  2月22日,9:00到上沙沃镇大桥村魏某某家乘车(另外搭乘2人),一同前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18:00返回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后再未外出。

  2月23日,10:0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20:00回家后再未外出。

  2月24日,9:0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19:00回家后再未外出。

  2月25日,9:0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16:00回家,16:15去景泰县惠农综合门市部取快递后回家,再未外出。

  2月26日—28日,9:0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18:00回家后再未外出。

  3月1日—3月2日,9:0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19:00回家后再未外出。

  3月3日,9:30到魏某某家乘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。因接到公司通知休息,随后返回家中。11:30驾驶农用车与妻子(确诊病例王某某)到景泰县草窝滩镇兰岗桐峰磨坊磨面,14: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。18:30邻居张某某来家做客,停留约一个半小时。

  3月4日,11:40到村口地里干活,12:00左右回家再未外出。

  3月5日,13:00驾驶农用车到自家地里干农活,13:40返回家中再未外出。

  3月6日,8:30到村委会集合,乘坐乡政府的大巴车前往菁茂路边打扫卫生(同乘车7人),17:30左右回家,18:00去邻居魏某某家参加丧事,19:00回家后再未外出。

  3月7日,居家未外出。14:5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
  无症状感染者2(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者),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村民

  2月22日—3月2日,每天9:00—21:00在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,每天自驾车往返于公司和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(同乘车2人)。3月2日15:00左右,确诊病例王某某到其经营的景泰县惠农综合门市部取快递。

  3月3日,全天在自家地里干农活,未接触其他人员。

  3月4日,在自家经营的景泰县惠农综合门市部,未外出、未接触其他人员。

  3月5日—3月6日,每天8:00自驾车与魏某某到红水镇红砂岘村脱粒玉米,20:30返回家中再未外出。

  3月7日,6:00去同村高某某家参加丧事,9:00返回景泰县惠农综合门市部,再未外出。

  3月8日,居家未外出。14:3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
  无症状感染者3(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者),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上沙沃镇村民

  2月22日—3月2日,每天8:30自驾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(同乘车9人),19:00返回上沙沃镇大桥村家中。回家之后经常去景泰县惠农综合门市部闲聊。3月2日18:00,自驾车从上沙沃镇大桥村到看守所十字附近一家电瓶车专卖店(专卖店店名不详),购买电瓶后返回家中,期间与张某某接触。

  3月3日,8:30自驾车去景泰县博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班(同乘车9人),12:00自驾车返回家中,就餐后又到家附近耕地。16:00在地边遇见2位熟人闲聊约10分钟后回家,再未外出。

  3月4日,7:00—12:00在上沙沃镇大桥村为张某某耕地,期间与张某某闲聊约10分钟。12:30自驾车到草窝滩镇新建村耕地。19:00左右返回家中再未外出。

  3月5日,全天在上沙沃镇梁槽村附近耕地,未接触他人,19:00左右返回家中再未外出。

  3月6日,7:00—14:00在自家附近耕地,期间未接触他人,之后回家。17:00和妻子自驾车去同村魏某某家参加丧事,停留约1小时,期间接触人员较多。18:00左右返回家中再未外出。

  3月7日,居家未外出。

  3月8日,居家未外出。14:3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
  请以上时间段与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或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,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、宾馆报告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,如因瞒报、漏报,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 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: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;不扎堆,少聚会,倡导健康生活方式,主动接种新冠疫苗。如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,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,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,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2年3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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