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连云港市海州区A级旅游景区及公园有序恢复开放

导读  关于做好全区A级旅游景区、城市游园、  公园等室外活动场所  有序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  为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平...

  关于做好全区A级旅游景区、城市游园、

  公园等室外活动场所

  有序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

  为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,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按照区委、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,现就做好全区A级旅游景区、城市游园、公园等室外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自2022年4月1日起,全区具备开放条件的室外A级旅游景区可有序恢复开放,室内A级旅游景区以及室外旅游景区内空间密闭、容易人员集聚的区域 (场所)暂不开放。

  二、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后,应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《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1年10月修订版)》和属地疫情防控部署,切实落实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和游客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%要求,实行实名制预约登记入园;要严格执行健康码、行程码查验,严格落实“康行海州”通行登记,规范测体温、戴口罩、“一米线” 等疫情防控措施;要科学规范做好景区员工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,加强景区公共场所、设施保洁消毒,配足备齐各类防疫物资。

  三、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,引导广大游客配合景区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,不聚集、不扎堆、不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确保景区恢复开放稳妥有序、防控有力、客流有度、运营安全;要畅通信息渠道,及时掌握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后的运转情况,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汇报,同时报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。

  四、具备条件且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城市游园、公园等室外活动场所,由其主管部门参照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有关要求,做好场所有序开放工作,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

  海州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2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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